目錄
Add a header to begin generating the table of contents
「他外遇多年,說『離婚就離婚』,結果我什麼都拿不到?」
「我被家暴十年,現在離婚了,他卻拍拍屁股走人,一毛都不賠?」
很多人都以為離婚就是「分手走人」,財產該分的分完,生活各自過。但其實,離婚本身,或導致離婚的行為,也可以要求對方賠償。
不過,法律上的賠償分成兩種形式:
- 離婚損害賠償:因「判決離婚」所受的損害
- 離因損害賠償:針對導致離婚的具體行為所造成的損害
兩種賠償的請求對象、時效、法律依據與金額計算方式完全不同,弄懂差異,才能正確主張自己的權利!
一、先搞懂:「離婚損害」與「離因損害」差在哪?
類型 | 什麼時候可以請求? | 可以跟誰請求? | 是否一定要離婚? |
---|---|---|---|
離婚損害賠償 | 1、法院判決離婚 2、對方有過失 3、自己無過失 |
只能向配偶請求 | 是(法院判決離婚後、離婚時一併請求) |
離因損害賠償 | 1、侵權行為(如外遇、家暴、虐待等)導致損害 2、侵權行為人有過失 3、自己有過失也可以請求 |
可向配偶與共同侵權的第三人同時請求 | 否,可單獨請求 |
📌 簡單說:
- 如果你是因為對方過失提起「訴訟」離婚 → 可以請求「離婚損害賠償」
- 如果對方的行為侵害你(不管有無離婚)→ 可以請「離因損害賠償」
二、第一種:離婚損害賠償
✅ 法律依據
民法第1056條第1項:「夫妻之一方,因判決離婚而受有損害者,得向有過失之他方,請求賠償。」
✅ 成立要件
- 必須經法院判決離婚(協議、調解離婚不適用)
- 配偶對婚姻破裂有過失(如婚外情、暴力、惡意遺棄)
- 自己無過失
✅ 可請求的對象
- 配偶(不能向外遇對象請求)
✅ 可請求的內容
- 財產上損害:雖然民法第1056條第1項規定可依離婚請求損害賠償,但在法院判決中,因離婚本身導致「財產上損害」的情形極為罕見。
- 非財產上損害(慰撫金):因判決離婚導致的精神上痛苦。
🧷 案例故事
林太太因丈夫劈腿多次並與小三同居,提起離婚訴訟。法院認定丈夫為過失方,判准離婚,並裁定丈夫應支付慰撫金80萬元。
三、第二種:離因損害賠償
✅ 法律依據
- 民法第184條
- 具體事由包含:
- 民法第1052條第1項規定的十種離婚理由,包含「重婚」、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」、「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」等
- 民法第1052條第2項其他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,例如配偶長期不負擔家用、長期分居等。
✅ 成立要件
- 他方有侵權行為(例如婚外情、與小三合意性交、重婚、虐待、惡意遺棄)
- 侵權行為人有過失
- 自己若有過失也可以請求(涉及過失相抵)
✅ 可請求的對象
- 配偶
- 外遇對象、施暴者等第三人
- 如果兩人共同侵權,可請求連帶賠償
✅ 可請求的內容
- 財產上損害:據具體的侵權行為內容而有所不同,例如:因受侵害而支出的醫療費用、聘請看護所產生的費用等。
- 非財產上損害(慰撫金):因受侵害導致的精神上痛苦。
🧷 案例故事
黃先生發現妻子與外遇對象公開同居並懷孕,精神受創提告兩人,法院認定兩人侵害黃先生的配偶權,判決連帶賠償50萬元。
四、法院怎麼判慰撫金?
金額沒有固定公式,但實務上法院會考量:
- 行為嚴重程度:如長期外遇、多次暴力
- 損害狀況:是否造成婚姻破裂、精神崩潰
- 雙方經濟能力:薪資收入、其他財產等
- 加害人態度:是否悔過、是否有賠償誠意
- 受害人身心狀況:是否身心健康受損等
💡 實務觀察:慰撫金金額可能從10萬元到上百萬元不等,視情節而定。
五、務必注意時效限制!
類型 | 請求時效 |
---|---|
離婚損害賠償 | 侵害後15年內 |
離因損害賠償 | 知情後2年內,侵害後10年內 |
⏰ 提醒:不論你有沒有離婚,或是否還在痛苦中,都應在法律時效內主張權利,否則錯失請求機會。
六、芝芝律師給你的實務建議
✅ 建議 1:先釐清自己符合哪個類型的損害
有的是可合併請求,有的只能選擇其一。
✅ 建議 2:證據最重要
包括照片、訊息紀錄、錄音、醫療診斷證明、證人等。
✅ 建議 3:及早請求,避免超過時效
愈早提告,證據收集越容易、愈完整,勝算也會提高。
✅ 建議 4:合併訴訟可省時省力
離婚訴訟可一併請求損害賠償,讓法院一次處理。
✅ 建議 5:找專業律師協助
涉及金額大、證據繁瑣,建議尋求法律專業協助,幫你判斷是否可以請求、能要多少錢、該怎麼主張。